女方主动索要手机后能否要回
关于“女方主动索要手机后能否要回”的直接回复,可依据《民法典》相关规定进行法律分析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六百五十七条(2020年版):“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,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。”若手机是赠与,需满足“无偿给予+受赠人接受”的条件,此时给予方无权要回。若手机是借贷,需证明双方存在借贷合意(如聊天记录、转账备注),依据《民法典》第六百六十七条“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,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”,给予方有权要求女方返还。因此,若能证明是借贷则可要回,若为赠与则不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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